(五)按照国家民政部《地名数据库建设指导意见》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广使用行政区划、边界管理和地名服务三位一体的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加强边界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勘界档案和界线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数据维护、更新制度,科学管理界线,有效检测违法违规行为,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
七、工作步骤
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于2008年4月启动。
(一)准备阶段(4月至6月)。
4月中旬以前,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开展“平安边界”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用具。4月中旬至6月底,市民政部门组织举办行政区划业务工作培训班,重点培训地图知识、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GPS数据采集和处理等。编制联检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具体措施、工作步骤、车辆安排、工作人员等。检查有关界线资料是否齐备,及时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调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至10月底)。
7月至8月,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各区、乡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各类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一次自检。9月至10月底,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各区有关人员对毗邻双方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一次联检,并形成自检、联检报告,健全档案资料。
(三)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11月,各区人民政府撰写本行政区域界线自检情况报告,在一个月内报市民政部门备案。12月,由联检双方的区人民政府撰写界线联检情况报告,在一个月内联合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部门。对检查出的问题,双方要共同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进行处理。
自2009年起,各区、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各类行政区域界线每年进行一次自检;市民政部门每两年组织毗邻同级界线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联检。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由市民政部门会同界线分布毗邻地区每三年联检一次。每次自检、联检后,要形成自检、联检报告,健全档案资料。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是创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中心工作的新载体,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