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室内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对于耕地、基本农田等重要地类的范围新增地物采取GPS测量手段,获取实地坐标,确定其用地范围及面积。(具体操作规则详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2)城镇地籍调查:比例尺为1:500,与现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比例尺保持一致。充分运用全球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比例尺土地利用状况及权属调查,准确确定每宗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等信息。地籍调查方法主要采用解析法。(具体操作规则详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3. 基于统一标准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方法。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市为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利用国土资源部推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软件,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图形显示平台,以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为后台管理数据库,存储各类土地调查成果数据,实现对土地利用的图形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栅格影像数据及其它非空间数据的一体化管理,借助网络技术,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方式,对调查数据进行有效存储与管理。考虑到土地变更调查需求,采用多时序空间数据管理技术,实现对土地利用数据的历史回溯。(具体操作规则详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4.基于网络的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
(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采用现代网络技术,借助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实现各级互联、内外交换的信息服务与数据交换,为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社会化服务提供统一的土地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土地信息传输、交换、共享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按照国家制定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国土资源部提供的基础图件,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和资源,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全球定位、全野外数字采集、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市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
(3)城镇地籍调查:严格按照《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等确定的有关技术路线和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并更新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准备工作。
1.按照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由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克拉玛依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土地调查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2.通过市政府采购办确定克拉玛依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承担单位。
(二)资料收集。
1.图件资料。主要收集土地详查时的辖区内平面和高程控制资料、图幅控制面积结合图表、权属界线图、原详查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历年土地变更调查图、与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比例尺相一致的最新地形图和兵地确权资料、乡级、村级行政界线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资料、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调整等勘测定界有关图件。
2. 数据资料。主要收集土地详查时的地类图斑面积量算表、汇总表,历年土地变更图斑面积量算表、汇总表和已完成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基数据库数据资料和人口普查、土壤普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等及当地其它自然、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