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保障及分工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克拉玛依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阿不都热合曼·克里木 副市长
副组长:邱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 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德惠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成 员:李美疆 市统计局局长
李显坤 市民政局局长
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
曾云飞 市交通局局长
房岩军 市水务局局长
刘三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段凌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宝忠 市环保局副局长
涂玉桂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邵献军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王成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斯提瓦力地·哈斯木 市农林牧业局副局长
蒋 洪 石河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彩云 农七师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迪力夏提·玉素普 克拉玛依区常务副区长
泉体民 独山子区区长助理
刘爱民 白碱滩区副区长
王晓林 乌尔禾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薛德惠兼任,副主任由邵献军、王成功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局委办抽调。办公室成员由杨咏明、廖帆、木合塔尔、李新文、潘新学、储治东、杨峻、陈涛组成。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对于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的资料收集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外业调查工作;外业调查成果自查工作;内业成果的自查工作。
(二)业务分工。
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的日常工作,承担调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经费预算、业务指导、工作宣传、人员培训、数据处理、汇总和检查上报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编写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及保障工作,确保经费足额按时到位,加强调查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克拉玛依市各级行政界线勘界资料、有关文件、图件和各级政权的名称等工作,参与将各级行政界线转绘到土地调查基础图件;
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数量等基础资料,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协调提供城乡建设用地范围、数量等基础资料,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利方面的基础资料及水利工程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农林牧业局负责提供农业、草原、林业方面的基础资料及农业用地、草原用地、林业用地调查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收集提供各级自然保护区方面的基础资料,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提供交通道路方面的基础资料,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社会、经济方面的统计资料,会同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数据的分析工作。参与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
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分工,兵团各团场在我市辖区内的用地,由兵团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市辖范围内所涉及兵团各团场土地调查数据,并参与当地的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和相关调查数据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