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是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07)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对克拉玛依市城镇地籍调查电子数据进行整理,现场核实各类用地的位置、界线、数量及用途等。
3. 基本农田调查。
按照克拉玛依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通过实地落实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具体标绘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等状况,并登记上证。
4. 建立市、区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开展市、区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影像数据和基本农田数据等,满足市、区级日常业务变更。按照市、区级国土资源日常业务管理模式,整合各区土地利用数据库,构建相应的地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并对区级土地利用数据库进行网络化管理,为区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备份、更新、维护、应用和上报等日常工作提供支持。
在此基础上,满足自治区级对于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的访问、调用,提供交换接口及市级数据上传和对自治区级数据库交换需求。
建立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按照城镇地籍调查和地籍信息系统有关技术标准,建立符合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标准的城镇地籍信息系统,实现土地登记工作的自动化、公开化,从而进一步提升土地调查的科技含量和应用范围。
5. 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完成兵、地,市、区两级数据汇总及接边工作;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克拉玛依市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市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市、区、镇、乡、村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编制《克拉玛依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并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内容如下:
一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
二是对土地利用结构、集约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土地变化趋势;
三是分析城镇建设用地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城镇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
6. 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2009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汇总工作,从而保证国家级、自治区级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的原则。
整个工作安排要突出重点,首先进行整个辖区的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然后进行城镇地籍调查。
(二)加强土地调查与城乡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土地调查成果除反映土地利用现状外,还要满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
(三)要与原有资料相衔接的原则。
调查时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更新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和已经完成的市、区级行政区域勘界资料。
(四)实用与创新原则。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调查时要充分运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方法,敢于创新,提高整个土地调查的科技含量,加快调查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成果质量。强化调查成果应用,及时开发利用调查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提高调查成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实事求是、为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服务原则。
土地调查必须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调查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调查工作的部署,即任务、质量、进度等,要符合国家制定土地政策和编制规划的需要,提供科学、现势的基础数据和图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