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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领导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领导的通知
(沧政字〔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有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焦彦龙市长担任下列专业委员会主任

  1、沧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沧州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

  二、焦彦龙市长担任下列领导小组组长

  1、沧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

  2、沧州市两院(光荣院、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

  3、沧州市沿海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协调领导小组

  4、沧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

  5、沧州市大型石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6、沧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

  7、沧州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8、沧州市主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9、沧州市大运河保护与申报世界遗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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