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投资环境,高效的政务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就业,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健全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
1、开展宣传和表彰活动,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是开展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今年4月份(已由市工商局会同县工商局在县总工会大厦前举办了活动)开展主题为“抓服务、上水平、讲效能、促发展”的服务个体私营经济宣传月活动。通过大力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社会各界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上来,鼓励全民创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大力表彰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部署,由县工商局牵头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2006年度诚信经营户活动,对诚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表彰,提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地位,增强他们的荣誉感。
2、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民间投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做好优化投资环境工作,使投资者放心投资和能安心生产。要明确投资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投资者与群众、投资与环境的关系,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3、提高行政效能,为民营经济加速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要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力求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要切实加强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督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绩效奖惩制。认真整治办事拖位、工作推诿、纪律散漫、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查处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4、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树立亲商、爱商、护商意识;对民营经济要多服务、多帮助、多支持、少设卡、少指责、少收费,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手中的执法权力,“吃、拿、卡、要”和借各种名目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的行为。凡是向个体私营企业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5、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确保放宽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的规定落到实处。要以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组织协调公安、卫生、文化、发改、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新闻、药品监督管理、烟草专卖、通信管理等多个部门,在条件成熟时,对不涉及国家社会和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不属于国家专营专控的行业实行“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即:按照“一家承办、抄告相关、互联审批、限时完成”的政务流程开展企业登记,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对市场主体准入的前置审批程序和环节,帮助非公有制主体快速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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