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7〕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七年八月三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方案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发〔2007〕9号)的要求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的函》(桂工商函〔2007〕128号)的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加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治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小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杨盛林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白家卿 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韦建军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朱胜坚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宏坤 自治县招商局副局长
廖素明 自治县人劳社保局副局长
陈 虹 自治县环保局副局长
梁 轩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蒋天喜 自治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道忠 自治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赵迎春 自治县国税局总经济师
马文聪 自治县地税局纪检组长
瞿兆富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道忠同志兼任。县联络员:秦光志,电话:7516543,传真:7512109。
二、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为契机,抓住服务发展、创新体制、强化监管、关注民生四个主要方面,尽心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尽心尽力为推进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