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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的通知

  5.开展对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
  6.按照国办发〔2005〕26号文件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制。
  (三)加大县城旧住宅区的整治、改造力度,逐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力争在2008年采取腾迁安置或拆迁异地安置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做好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使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四)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1.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3.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土地部门要切实保证供应。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4.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
  5.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旧住宅区整治改造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廉租住房租金楼层差价计算表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八层  

一层  

-2  

-2  

-2  

-2  

-2  

二层  

+1  

+1  

+1  

+1  

+1  

三层  

+3  

+3  

+3  

+3  

+3  

四层  

-1  

+3  

+3  

+3  

+3  

五层  

   

-2  

+1  

+1  

+1  

六层  

   

   

-3  

-2  

-2  

七层  

   

   

   

-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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