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7〕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廉租住房保障年度计划
为建立、健全我县住房保障制度,切实改善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制定本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
一、目标
通过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基本解决本县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
具体目标:
(一)2007年年底前,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二)2007年年底前,完成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建立档案;
(三)2008年年底前,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县城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四)200年年40套、225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2009年投入使用;
(五)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已承租直管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管理体系;
(六)将腾退或空置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直管公有住房纳入廉租住房管理体系,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二、住房供应和租赁住房补贴
(一)住房供应
1.在2008年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0套、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廉租住房户型标准: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租赁住房补贴
1.租赁住房补贴的对象:根据计划目标,2008年年底前,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租赁住房补贴总量:计划期内,县城范围计划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总户数304户,计划年均资金需求547200元(304户×150元/户月×12个月=54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