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防指挥中心。根据贵阳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2011年至2014年完善市级“119”接处警调度指挥系统,实现省消防总队与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与公安综合指挥系统、城管数字化管理系统、消防中队接警终端等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增强消防指挥调度能力。按照公安消防移动指挥中心建设标准,2011年至2015年逐年完成市级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广播扩音、数据通信等通信技术为一体的通信网络,配备多种通信设备的移动通信指挥中心建设。
(六)加强灭火救援力量建设。
12.公安消防执勤中队建设。牢牢抓住消防部队增编、扩编历史机遇,紧密结合贵阳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际,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的执勤中队总数达到27个,按编配置人员,装备优化合理,形成部局分布合理,依托重点、辐射全市的灭火救援网络。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完成对2个特勤中队的功能定位。2013年启动轨道交通消防大队营房建设,力争2014年10月前投入使用。2014年由市财政投入,轨道交通大队购置1辆抢险救援车、2辆8吨水罐车、1辆水罐泡沫车、1辆排烟照明车、1辆15吨水罐车、1辆42米多功能登高平台车。2015年购置1辆轨道消防车,配齐防护、抢险救援装备。
13.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2011年,由市财政投入,建设贵阳市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并投入使用。逐年投入补充经费,购置消防战勤保障的装备及战勤保障物资,建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达到建设标准。
14.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对各应急专业队伍的管理。整合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勤联战制度,制定出台《贵阳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012年,所有区、市、县依托消防部队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15.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抓好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加强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强化与公安现役队的联勤联战,着力提高企事业专职队的正规化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2012年,推动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5年前,完成所有建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每队不少于20人。农村和社区建设一支有人员、有装备、有灭火能力的志愿消防队,全面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
16.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贵州省消防条例》,为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加强灭火救援力量补充,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解决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要求越来越高与现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制定出台招聘、用工、保障等内容的运行办法,提高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的素质。2011年至2015年,全市公安消防机构完成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文职雇员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