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中,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此次检查中,自查整改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应当给予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员行政或纪律处分。对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指出,逾期不改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工商、文化部门要吊销相关单位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坚决杜绝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大,执法不到位,软弱涣散等不良现象。
(三)加强农村春季防火工作,杜绝大面积火灾。
各区要按照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有关农村消防工作的具体要求,加强农村春季大风天防火工作,要杜绝在七级以上(含七级)的大风天气动用明火,如必须使用明火时,须建立动火审批程序,明确各级人员的审批权限和责任,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意识。
各区政府要结合春季和大风季节火灾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利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春季防火工作中来。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禁止在大风天和野外用火,杜绝因春耕烧荒、祭奠、野炊、燃放鞭炮等引发火灾事故。在“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相关管理单位要在旅游风景区树立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加大对旅游点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五)加强执勤备战,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
武警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和油田公司消防支队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要从思想、装备、训练等方面切实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节前认真组织开展对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要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一旦发生问题,要快速反应、迅速出动,有效处置。要积极收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点以及节日期间举办庆祝和集会活动场所的基础资料,制定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联合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每周四上午,各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将一周工作情况报市公安局消防局,遇有重大事故或疑难问题,要随时上报。工作总结要于2007年5月10日前报市公安局消防局。
联 系 人:储立 陈伟
联系电话:6246761 624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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