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出台老年优惠政策。适时修订完善《克拉玛依市优待老年人规定》,90-99周岁的老人每月享受200元特殊生活补贴;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享受300元特殊生活补贴;2008年将对全市1100余名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继续进行免费体检,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与旅游、退管中心等部门、单位认真开展好第六届“千名老人游油城”及“敬老宣传月”等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组织领导机构:
项目组长:祝贺香
副 组 长:图荪江·苏莱曼、李显坤
成 员:张新明、刘三来、段凌云、刘鸿新、涂玉桂、杨良佩、王成功、陈科、周晨、帕力万·尤努斯、鲍依娜、王克林
项目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办,办公室主任由张新明兼任。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关注改制企业发展问题,努力实现改制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改制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对改制企业帮扶指导与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大改制企业帮扶指导与监督管理力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运作行为,促进改制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改制企业帮扶监管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母体单位支持配合的原则,加强改制企业指导协调与服务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改制企业帮扶监管机构。做到“四明确”、“六落实”。即:明确监管责任、监管目标、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交通车辆、办公经费、帮扶重点。
2.协调改制企业原母体单位根据改制企业吸纳本地就业等情况,合理配置工作量,合理确定劳务结算价格,促进改制企业正常发展和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3.协调改制企业原母体单位加大对生活后勤改制企业的支持力度,妥善处理改制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强化对改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改制企业党建、工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向困难改制企业委派党建联络员、工会联络员工作,通过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党建联络员参加企业党员大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指导企业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代会制度,力争建制率100%。组织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50%;开展以维护职工安全健康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面达到50%。
2.加强改制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行为监管。监督改制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覆盖面达到90%以上。对改制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监管,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合理的工资报酬,年内力争达到30家。对改制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行为进行监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社会保险,年内对30家重点改制企业依法提取教育经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改制企业财税行为监管。对改制企业进行一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检查,进行两次财务核算与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规范会计核算,用好用足现有财税优惠政策,覆盖面不低于20%。对改制企业纳税申报、税前扣除项目、分级监控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及时纠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改制企业提出的涉税问题、财务管理或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定点联系和定期走访制度,了解企业的办税需求,针对企业经营特点,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覆盖面不低于20%。
(三)建立改制企业信息服务体系。
1.建立改制企业信息网,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产业导向、产品推广、发展动态、人才供求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企业联手闯市场、共同谋发展搭建平台。
2.积极引导企业转变观念,采取重组、兼并等方式进行强强联合、强弱组合,增强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