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技术的装备水平,加速完善校园网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步伐。加快数字化在教学及管理中的应用,为广大教师提供远程网上交流、研修的平台。
(五)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8年,在市实验中学、高级中学、第七中学、第八中学、第十三中学建立“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HSE)”。进一步做好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稳定。
(六)完善机制,使家庭困难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原则,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做到经费到位,管理到位,指导和服务到位。
组织领导机构:
项目组长:赵武生
副 组 长:郜瑞宏、彭建伟
成 员:刘三来、段凌云、王琴芝、马国华、邓正涛、吴焕平、许强、常锋英、王殿辉、吴建华、王玲、范冬梅、曾晓辉、王克林
项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建伟兼任。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信息化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
二、关注就业结构性问题,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工作目标:
全年新提供就业岗位4000个,实现就业3500人;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托底安置,就业结构性矛盾造成的失业人员存量年减少不低于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职业技能培训45900人,创业培训50人。
具体措施:
(一)树立就业优先的理念,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的职责。继续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以解决就业总量为主的政策向重点解决特殊就业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转变。强化就业协调联席制度中成员单位的专项考核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就业再就业实名制。合理调控女性、少数民族就业比例,用人单位招录人员,除法定不适合女性就业的岗位(工种)外,原则上招录比例不得低于最低线;录用少数民族人员比例不得低于本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年度自然比例。
(二)加大政策扶持,多方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提高岗位奖励标准,对用人单位提供并吸纳本市女性和少数民族就业的岗位,在原岗位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按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进一步提高。扩大政府购买岗位范围,在实行政府促进就业政策补贴的前提下,从正在或已建项目、医疗护理、农业开发维护和调控外来务工人员等五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开辟就业渠道。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扎实开展就业援助行动,着力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强化政府促进就业服务功能,建立实现公平就业监督机制,构建基层就业援助平台,建立就业实名制,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健全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承诺服务制度,有针对性地对本市三年以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中的女性、少数民族失业人员采取就业承包、就业激励和临时救助等特殊帮扶政策。
(四)进一步拓宽培训思路,加大岗前培训力度。指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岗位需求状况分类分步实施订单式、技能储备培训、企校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各类各层次就业前培训,根据培训成果,给予政策性补贴。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通过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和政策扶持,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各类人员提供“一条龙”服务,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服务性岗位技能培训。大力扶持民办培训机构发展,对培训数量多、质量好、就业率高,并积极推行“双证”的民办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五)加大行政监管力度,确保稳定就业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建立年度劳动用工定期社会通报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大力推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深入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加大执行《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
仲裁法》的力度,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在稳定就业岗位方面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引导企业采取倾斜政策措施稳定生产服务一线员工队伍,严格控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减人员的行为,减少向社会排放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