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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

  (二十)市政府领导每年应有2个月左右时间,深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了解基层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十一)要狠抓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每年要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有工作质量要求,有专项督查,有落实情况反馈。
  (二十二)各级领导要始终把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不断提高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方面,满怀真情,真抓实干,切实干出成效来。
  (二十三)要加大对政府决策及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力度,切实做到随收随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误事,不误时。
  六、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十四)市政府要根据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制定、清理、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十五)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请市政府讨论的规范性文件,由其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论证并组织起草,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把关,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二十六)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加强执法机关的执法协调,努力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十七)要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坚持集体研究,重大决策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二十八)各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纪律、结果及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十九)要深入开展以“两个务必”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要加强防范教育,施教于先,防微杜渐,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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