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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二、目标与任务

  (一)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统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统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法制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2.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要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掀起学习统计法律的热潮,使全社会了解、遵守统计法律、规章和制度,为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要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级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对象与要求

  (一)统计“五五”普法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统计活动有关的人员。重点对象是:各地方、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及从事统计的工作人员;市统计局及各县(区)统计局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调查对象及相关统计人员。

  (二)统计“五五”普法的要求

  1.各地方、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职责,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数据的观念;进一步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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