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城镇、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户及调查员的积极性,促进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6年度南宁市住户调查先进调查户和先进调查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评比活动,总结住户调查的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调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在评选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记帐质量、上报情况为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充分体现评比工作的公正性、广泛性和代表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评选范围
先进调查户从六县六城区的城镇住户调查100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市级网点1300户中评选,按5%的比率进行评先,全市计划表彰先进调查户115户。先进调查员从各六县六城区住户调查的辅助调查员中评选,共表彰45名,县区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调查户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积极配合住户调查工作的开展;
2、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详细如实记录每一笔收支情况;
3、按时记帐、按时上报;
4、积极带动周边记帐户做好记帐工作。
(二)先进调查员评选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好学,熟悉和钻研住户调查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严格执行访户制度,能较好的辅导调查户记帐;
3、认真完成住户调查月、年报各项调查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工作;
4、模范执行《
统计法》,遵守统计职业道德,不向任何人或单位泄露调查户的家庭经济情况。
四、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先进调查户和调查员由县区根据具体情况推荐上报,市统计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质量等综合考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