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阶段农普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普查表的审核、抄录工作,及时向县区领导反映工作的进程和存在的问题,争取领导的支持,集中安排人力,投入必要的财力,精心组织,把好数据质量关。
2、进一步加大农业普查表数据审核、抄录的工作力度,确保全市农普数据处理工作按时完成。各县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组织开展好普查表审核、抄录工作,确保参与人员按时到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求及考评办法,明确每个工作小组、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责任到人,保证审核、抄录工作如期完成。
3、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普查表审核、抄录质量的检查,保证普查表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不出错,抄录不漏户、不漏项,数据按规范要求填写,凡是数据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坚决返工重做,以减少后期数据处理校对和逻辑审核的工作量,提高数据处理速度。二是要加强对审核、抄录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工作进度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不按时完成进度任务的工作组或个人,必须认真查找原因,制订有力措施,确保按计划完成审核、抄录工作。三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把握不准或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农普办反映。
4、按时报送农业普查表,确保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区一定要高度树立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南农普办字[2007]26号文件要求完成普查表的抄录工作,及时将普查表送交市农普办进行光电录入,保证普查表供应不中断、光电录入不停滞,确保数据处理工作的有序推进。为了加快工作速度,请各县区尽快将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送市农普办审核。
5、抄录工作一定要按照普查规定的抄录技术规范要求,字体必须端正、规范、均匀,光电格内的数字不能太小,也不宜过大,更不能出格。各地农普办要经常检查抄录质量,不符合抄录规范的要停止抄录,必要时可更换抄录员。普查表抄录工作完成后,要安排专门力量对所有普查表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小区数、户数、页码数、普查表张数是否完整、齐全,做到不缺、不漏、不错。
6、在数据光电录入阶段,每个县区要派出足够的业务骨干跟班参加本县区农业普查表的录入,及时修正各项错误,加快工作进度。
7、必须按照市农普办数据光电录入工作的时间安排,按时做好光电录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