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关于我市2007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桂统职考字[2007]6号文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1、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2、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1、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2、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7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星期日)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南宁市及驻邕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在统计岗位上工作,且遵纪守法者,均可按下列规定的条件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习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手续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
2007年5月20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