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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99号)


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贵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49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行动,全面排查排除治理煤矿安全隐患,为我市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夯实基础,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全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和技术会诊行动。
  组 长:翟 彦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常文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兴伦 市工信委主任
  杨小平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领导小组下设6个督查组(分组情况附后),负责对各产煤区(市、县)在建和生产的煤矿(重点煤矿及主要煤矿除外,名单附后)进行全面督查。
  二、职责分工
  (一)市督查组负责督查全市辖区内省督查范围之外的各煤矿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治和会诊方案。各阶段督查情况及整治和会诊方案及时通报当地区(市、县)政府。
  (二)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市提出的整治和会诊方案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责任、措施、经费、限期、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国家和省对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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