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级以上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已基本落实
截至7月5日,乡级以上经济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已基本落实。其中,市本级落实普查工作人员56人,办公场所3间共100平方米。六县、六城区和四个开发区落实普查工作人员190人,办公场所26间共772平方米。129个乡镇街道办已成立普查机构的有125个,占96.9%,落实工作人员1290人,办公场所127间共2600平方米。未成立普查机构的有4个乡镇:兴宁区五塘镇、昆仑镇;良庆区那马镇;经开区那洪街道办。
(二)草拟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市普查办根据本市实际,草拟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普查表式、普查时间、普查的组织机构、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经费落实、普查区域划分、普查员选调与培训、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的分工职责、登记原则与填报规定、普查质量控制、普查法律法规、普查数据处理、普查数据汇总、普查表管理、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普查工作的总结表彰、普查工作进度等,待全国、全区普查方案确定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印发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各工作小组的分工职责。
(三)进行了普查工作专题研究布置
2008年4月24日,市经普办召开县、区、开发区统计局长、分管副局长和有关业务骨干会议,专题研究我市经济普查工作,并对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初步部署。5月12日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参加了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参会人数达467名,进一步明确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要求。
(四)市本级召开了经济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5月30日,南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各县、区、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黄伟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草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