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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经济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的通报


  4、认真抓好经费落实

  2009年,我市继续把落实普查经费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经普领导小组组长刘长林多次在会议上要求各县区政府按时足额拨付2009年的经济普查经费,确保到位。至2009年3月25日止,全市2009年经济普查经费实际到位共147.9万元,其中,各县区共到位110.9万元(兴宁区20万元、青秀区35万元、西乡塘8万元、邕宁0.9万元、武鸣县10万元、马山县5万元、上林县7万元、宾阳县10万元、高新区10万元、华投区5万元)。经费落实到位,有利保证了全市经普工作的顺利进行。

  5、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在经济普查过程中,我市依法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举办县区经普执法培训班,对县区统计执法人员进行经普执法业务强化培训。为了规范经济普查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经济普查行政执法力度,保障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准确及时上报,3月3日上午,我局举办了各县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执法培训会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南宁市经济普查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南宁市经济普查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以及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案例分析。同时,布置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区统计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水平。二是成立经普清查工作小组,以小分队形式,以社区、村委为区域,开展全面的查遗补漏和催报工作,确保普查登记率达到100%。三是市经普办、各县区经普办成立经普执法工作小组,专门对经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统计执法。对少数单位不配合工作按时上交普查表的,向其发送催报通知,对拒不报送普查表或在数据上弄虚作假者,给予立案查处。截至2009年3月25日,市、县两级普查办共向1015个单位发出催报(催领)通知书,立案查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5件。其中,对南宁右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200元,对宾阳县福泰造纸厂、宾阳县新桥镇生祥纸业有限公司警告并各罚款900元,对马山县陈鑫摩托车行、马山县龙泉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警告。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我们还邀请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收到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区间普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区普查表填报、审核、录入已进入收尾阶段,有的县区特别是中心城区还有部分报表未收上来,对全市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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