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学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教〔2008〕65号)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南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学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南宁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学校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南宁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南教办〔2008〕174号)要求,为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严防学校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第二次学校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在全市学校持久深入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理突出的隐患问题,预防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健全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制度,努力构建我市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确保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督查内容
(一)学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重点督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情况。
(二)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师生反映强烈的治安复杂点、交通混乱点、消防薄弱点、卫生肮脏点、娱乐喧闹点等地方的整治情况。
(三)学校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安全保障配备的情况。
(四)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技能训练、安全演联的情况。
(五)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