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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1、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节能节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会同教育部门做好《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2、充分发挥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的“全国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示范”的试点示范作用,积极推行省级节约型高校示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学校及学校内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对建成项目进行建筑能效专项测评。

  二、加强绿色建筑推广力度

  按照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调结构、促转变”的部署,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1、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积极开展调研,掌握本地区地质、气候及可再生能源资源情况,结合实际,组织编撰适宜我省特点的绿色建筑技术目录,探索适应我省气候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节能环保材料、绿色施工等技术,制定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制定绿色建筑实施方案。

  2、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积极组织技术条件成熟的项目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及部、省组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逐步开展一、二星级评价标识和管理工作。

  3、继续组织“四节一环保”为核心的节能省地环保型(绿色建筑)住宅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扩大节能省地型“四节一环保”的试点示范工程项目。

  4、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开展与绿色建筑配套适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

  三、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1、强化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推广工作。制定完善 “十大适用新技术” 相关应用技术导则。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的研究。重点是新型墙体材料、太阳能系统、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型门窗等方面的研究,使建筑节能在材料和工艺上有新的突破,满足我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需要。

  3、积极落实“巢湖流域城市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集成与综合示范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协调督促合肥、巢湖两市落实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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