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科函〔2011〕14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现将《2011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工作实施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事业工作,将围绕建设行业中心工作,创新机制,突出抓实抓好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构建科技支撑,为“十二五”建筑节能与科技取得新进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突出抓好建筑节能
全面总结评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经验,科学分析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深入贯彻《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将县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2、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把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质量检查、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3、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工作,督促各市建立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加强对市场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按照《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加快省级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
5、促进建筑节能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应用与新技术推广的对接联动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专家指导作用。
(二)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组织对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研究强制性推广政策和鼓励推广的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