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遵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遵府发〔2011〕2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落实环境建设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清理。经2011年6月8日市政府(2011)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151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现予公布。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项目目录,做好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告》(〔2009〕第1号)中公布的《遵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同时废止。
附:《遵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遵义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