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宁价检发[2008]14号)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市场供求和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区价格总水平涨幅较高,上涨压力较大。为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调控措施,各地各部门正积极贯彻落实。目前,“五一”假期临近,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容易引发各种价格矛盾,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今年“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电[2008]118号)精神,现就我区加强“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努力抑制不合理涨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切实贯彻落实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要引导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消化上升成本。对列入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名单的企业,未经申报、备案,擅自涨价的,以及申报、备案时提供虚假成本资料,变相提高涨价幅度的,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五一”假期前后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巡查要针对性强,点面结合,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成品油等紧缺消费品价格。针对假期居民消费比较集中的特点,要重点检查商品零售经营者促销价格行为以及宾馆、饭店的餐饮价格。针对今年“五一”假期调整为三天的特点,要在全面整治旅游交通价格秩序的基础上,突出检查机动车停车收费、短途客运价格以及“农家乐”等乡村和城市周边旅游价格。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抬价,以及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要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三、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妥善处理群众投诉案件。“五一”假期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信息系统)要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加强举报情况的汇总分析,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要重点分析粮食、牛奶、食用植物油、肉禽蛋,以及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五一”期间,自治区物价局将组织督查组,抽查全区“12358”价格举报工作情况,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