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提高全县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为组织开展好今年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自治县“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玉生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蒋文明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承德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胡春华 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安文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吴如寒 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梁昌群 龙胜镇镇长
张荣军 和平乡乡长
陆安阳 泗水乡乡长
杨伟华 江底乡乡长
杜柳顺 马堤乡乡长
黄有能 伟江乡乡长
吴 健 平等乡乡长
黄秋明 乐江乡乡长
粟永锋 瓢里镇镇长
梁德锋 三门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总结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胡春华同志兼任。
二、活动目标和主题
本次活动以全面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为目标,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和贯彻落实国发〔2009〕15号文件为主线,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全面提升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活动时间:11月1日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