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苏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六)未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年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间少于9天的,扣2分。(提供培训方案和相关资料)
  (七)重大行政处罚未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二、日常工作考核(26分)
  (一)未制定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1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少于2次的,扣2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三)全年部门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少于2次的,扣2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扣1分;全年未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的,扣1分。(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五)年内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而年初未申报立项计划的,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六)申报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时,未按要求报送项目草案文本、风险评估报告、立法成本效益分析报告的,扣2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七)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八)本年度未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1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案卷的,扣1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不合格情况,有一卷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九)未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报备制度的,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测试,有一人不及格的,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一)未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有一人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二)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的通知》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专业题库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三)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的,扣2分。(由市公开办提供)
  (十四)规范性文件未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的,发现1件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