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确保冬防工作组织部署到位
今年以来,我县火灾呈上升趋势,据统计,截至11月9日,全县共发生火灾2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462.5万元。据统计,火灾起数同期上升了9.5% ,亡人数同期与去年持平,伤人数同期与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16.26% 。火灾事故的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暴露了我县一些地方的消防工作仍存在着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严重,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目前,我县已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各类庆祝、娱乐、民俗活动增多,加之入秋以来风干物燥,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牢牢掌握火灾防控主动权,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责任,确保冬防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业主的消防工作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冬季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的管理内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公安、文化、旅游、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局要督促所属学校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在校师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和火场逃生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卫生局要督促所属医疗机构加强病房楼、门诊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民政局要督促所属福利机构加强自身消防管理,落实好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适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重点要害单位、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检查治理,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确保“防火墙”工程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