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比表彰。10月底前,根据检查情况,省体育局将对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推荐部分单位和个人参加全省和全国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的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检查的步骤和时间安排,深入细致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总结,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任务。
(三)查漏补缺,全面推进
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联系人:白光璞
电话(传真):0311-85266969
邮箱:tychye@163.com
附件: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为组织开展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现提出全省体育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规划。
(二)地方体育部门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
(三)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四)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
(六)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七)突出抓好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着力提高普法对象的
宪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