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继续采取供热系统控温运行的通知
(京政容函〔2010〕1026号)
各区县市政市容委、教委,各高校、中专学校:
在2009-2010年度供暖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中专学校、中小学(以下简称各学校)采取了供热系统控温运行的措施,对首都的能源和环境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市市政市容委、市教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今冬供热质量和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工作的意见》(京政容发〔2010〕124号),在本采暖季内,各学校要继续执行市市政市容委、市教委《关于寒假期间各类学校供热系统控温运行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1号)的要求,做好校园内供热节能工作。现就今年供暖期间各学校供热系统控温运行工作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一、各学校应认真落实《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16号令),加大建设低碳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力度,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供热节能降耗工作。
二、各学校应及时总结供热系统保温运行的经验,利用自身优势,结合本校特点,在供热期间,对晚上无人上课的教室、食堂以及寒假期间无人居住的宿舍等均要采取分区控制措施,对供热系统采取保温运行(按不高于5度值班标准执行),进一步完善锅炉设施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效果。
三、各学校对本采暖季期间保温运行的区域、面积以及消耗的燃料量做好统计,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后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到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四、寒假期间,市市政市容委、市教委、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各学校供热节能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地区院校供热采暖燃煤燃气累计量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北京地区院校供热采暖燃煤燃气累计量调查表
院校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供 热
方 式
| 供热采暖
总面积 M2
| 保温运
行面积
M2
| 保温运行前
累计量
| 保温运行后
累计量
| 上采暖季实际
累计量
| 安装节能措施前采暖
季累计量( )年
| 已安装的
节能措施
| 备 注
|
自供
| 市政
| 燃气M3
| 煤?吨
| 燃气M3
| 煤?吨
| 燃气M3
| 煤?吨
| 燃气M3
| 煤?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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