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件主要包括孵化机构和在孵企业两部分。
1.孵化机构附件(均需加盖孵化机构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孵化资金证明文件;
(4)平台建设或资源整合方面的投入证明文件;
(5)科技条件、技术转移、专业融投资、专业咨询、市场推广等方面专业服务能力的服务案例、上年度服务企业数量及相关证明文件;
(6)负责人及管理团队名录及其学历证书复印件;
(7)入驻企业上年度知识产权数量证明材料;
(8)孵化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产权方公章。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除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相关协议或文件说明,且申报时保有五年以上使用期限;孵化机构的孵化场地需与其注册地一致;
(9)孵化场地平面图,包括楼层、房间号、房间面积等;
(10)《在孵企业名录》;
(11)《毕业企业名录》;
(12)《就业岗位人员名单》。
2.在孵企业附件(均需加盖相应在孵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技术及产品介绍(一页A4纸);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证明材料,如获得科技部、地方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支持的证明,或者获得国家级、市级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的证明;
(5)通过孵化机构服务成功融资或获得孵化机构投资的证明材料,如协议、银行对账单等。
(三)申报材料的装订
1.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标题黑体二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一份盖“正本”章报送,五份盖“副本”章供专家评审时使用。其中在孵企业部分提供两份即可。
2.材料装订顺序为:
(1)《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申报书》。
(2)孵化机构部分:封皮、目录、附件。
(3)在孵企业部分:封皮、目录、附件。
3.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文件名使用孵化机构全称。
三、报送材料相关事宜
受理时间:2010年12月17日-24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下午5点)
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号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
受理电话:010-64874561
咨询电话:010-64843991
电子邮箱:bbia2000@126.com
附件2
申报编号□□□□□□□
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孵化基地
认定申报书
(2010年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日期: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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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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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企业(股份有限、有限责任) □事业(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筹自支) □其它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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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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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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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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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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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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