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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征地拆迁。一是坚决纠正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以及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问题,规范征地行为,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二是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不实以及干预房地产价格评估等问题,对征地拆迁范围、程序、期限和补偿标准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各级纠风部门要建立征地拆迁电子台账,实行垂直动态管理;对各地发生的重大强制征地拆迁事件,要及时报本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纠风部门。

  (四)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监督检查。一是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二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炒作房价、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三是对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不到位,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推动建立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五)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平台公开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行为。着力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继续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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