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肇府办〔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肇庆的核心,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肇庆“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探索科学发展新路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一落实三治理”专项行动,即深入开展检查落实惠民政策措施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治理侵害群众利益、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野蛮执法和执法犯法等专项行动。
(一)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行为。继续推进和完善药品网上阳光采购,开展基本药物网上阳光采购量价挂钩试点,逐步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网上阳光采购范围,切实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推广阳光用药制度,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以及索要、收受回扣和红包等问题。推广阳光物流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物资采购、使用等内部监督管理。推动全省卫生系统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质量好、服务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二)全力推进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以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七类市场中介组织为重点,认真开展防治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理顺市场中介组织监管体制,认真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业管理,严把准入关,加强对执业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中存在的官商勾结、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串标围标、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力度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广泛开展诚信与自律教育,建立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一批规范运作、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市场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