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含市级机关本部、分支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统计机构和人员现状、统计数据管理、调查项目执行、统计数据信息发布以及各类标准使用等情况。
四、调查方法
采用全数调查。各被调查单位按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填写调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调查资料。
五、调查时间
2006年4月27日-5月15日。
六、调查频率
本调查为一次性调查。
七、填报要求和报送规定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
2、请各单位通过北京市统计信息网(www.bjstats.gov.cn)下载调查表格,2006年5月15日前将填写的全部调查表(含电子版)报北京市统计局。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36号(北京市统计局)
邮政编码:100054
联 系 人:张文、于超
联系电话:83547412、83547067
电子邮箱:zhangwen@bjstats.gov.cn、yc@bjstats.gov.cn
附件2:调查表式(略)
指标解释及填表说明
(一)统计职能部门基本情况表
1、填表原则
填写目前本系统统计职能部门基本情况,包括本单位和系统内区县级单位。
2、指标解释
(1)统计职能: 包括负责数据的收集、加工、汇总、上报、分析、预测、制度设计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内容。
(2)综合统计职能部门:指本单位确定的统一协调管理内部统计工作的部门。
(3)名称:即综合统计职能部门的名称。
(4)机构编制性质:市和区编办批准的机构性质。用代码表示:行政单位填“1”,事业单位填“2”,其它请注明。
(5)编制数:市和区编办批准的综合统计职能部门人员编制数。
统计人员:市和区编办批准的综合统计职能部门中统计人员编制数。
(6)是否为独立部门:指综合统计职能部门是否为独立的统计职能部门。用代码表示:是填“1”,否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