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局、总队所属各单位,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北京市统计学会各分会和会员小组:
为推动北京市统计改革与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表彰近两年来在统计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并配合参加第九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决定进行第九届北京市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体或个人在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学术论文和统计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课题和软件须经过鉴定,论文须正式发表。
申报项目限于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完成的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选题具有开拓性;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具有重大的学术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观点或创见;具有较高的学术及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工作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对解决理论或实际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工作部门受到好评。
三、奖项设定
本届评选设优秀课题奖、优秀论文奖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优秀课题奖分为一、二、三等奖,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不分等级。本次评选将推荐相关成果参加第九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比。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申报优秀科研课题一般不超过2项,优秀论文不超过3篇。凡已获得其他同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得申报。
2.为保证申报的准确,各类成果均要求填写《北京市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申报书可从“北京统计信息网”下载,网址:www.bjstats.gov.cn。每项申报成果须提交纸介质申报书4份(须加盖公章),成果须胶印、铅印或微机打印一式10份。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