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爱婴市”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全面落实《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制定巩固爱婴医院措施,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孕、产妇进行广泛的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市妇幼保健院定期开设健康教育大课堂,收到明显效果。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采取产妇入院实行医务人员责任制、出院回访制等措施,加强对母乳喂养知识的指导和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5、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各单位按照《山东省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健全网络,逐级实行人员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认真填写各类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卡、簿,积极开展漏报调查和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关妇幼保健指标的监测和动态分析,加强对妇幼卫生报表质量管理,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各种报表填写、上报及时、准确、规范,为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妇幼保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发现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投入不足,妇幼保健三级网不健全。一是政府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不到位,社会公益性质体现不够,个别区县妇幼保健院发展困难。个别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性质的全额事业单位没有完全落实,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享受不到全额工资,工作条件不具备,无法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有的区县妇幼机构隶属关系转变,致使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不畅,工作不顺。二是个别区县“横到边、纵到底”的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名存实亡,村级网底已不复存在,乡镇枢纽支离破碎,区县龙头艰难维持。三级网的瓦解使农村妇幼保健工作不到位,妇幼卫生信息各项原始数据来源不确切,影响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二)母婴保健执法意识不强。一是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审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反映出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
母婴保健法》有关内容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二是医疗保健机构在母婴保健法律证件更替中时间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反映出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意识不够强。
(三)妇幼保健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妇幼保健机构办院宗旨和办院方向偏离了新时期母婴保健工作方针。个别妇幼保健机构把经济效益明显的医疗服务放在医院发展的主导地位,把保障生殖健康、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保健服务当成从属,按医院模式建设保健机构。宣传社会、动员协调卫生资源能力较小,重专业技术,轻组织协调;重自我发展,轻网络建设;重直接服务,轻培训指导,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医院,业务发展缺少保健机构应有的重点和特色。二是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不到位,两个系统化管理运转不规范。三是个别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还有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的项目,一级助产机构超范围执业现象较为普遍。产科设备配置不全,甚至缺少必要的抢救设备;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实践技能较差,少数人员对高危妊娠管理、产科出血的处理、新生儿复苏抢救等必备基本知识掌握不够熟练;个别单位医疗文书不规范等等。乡镇卫生院接生二胎、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处理有高危因素的产妇等情况较为普遍,为孕产妇的不良妊娠结局留下隐患。四是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落实,妇幼保健程序化管理不到位,“三项监测”信息网络不畅通。
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