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宣传日宣传
利用“世界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日,积极在社区、医院、广场、乡村等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肿瘤防治工作
按照省卫生厅及环保局下发的《山东省辖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方案》及《淄博市癌症预防与控制实施意见》(淄卫字[2004]20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肿瘤综合防治工作。
(一)在全市建立肿瘤监测体系,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淄博市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2)的要求,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工作任务,规范肿瘤病例登记报告,提高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工作的质量。
(二)探索肿瘤防治模式,根据危险因素研究的结果,选择部分高发乡镇实施综合干预措施。积极开展肿瘤早期筛查,早诊早治,提高肿瘤患者的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加强肿瘤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广大群的防癌意识以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提高我市肿瘤防治水平。
五、加快慢病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慢病防治网络
继续加强区县级慢病防治机构与能力建设,各级疾控机构要设立独立科室并有专人负责慢病防治工作,同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区县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完善慢病防治工作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管理的纽带作用。
在建立并完善慢病防治机构和队伍的同时,要重视慢病防治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有关专家对疾病监测、慢病社区综合防治等工作的相关技术内容进行培训。培训的重点主要是死因监测工作规范、高血压防治指南2005版、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防治方案等技术规范。培训形式采取各区县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授课的方式。
加快我市“慢病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实现慢病防治工作的统一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
六、做好慢病科研项目,促进慢病防治水平
(一)积极开展卢森堡慢病合作项目,在沂源县继续开展慢病行为干预及病例规范管理工作。
(二)根据卫生部工作安排,在部分区县开展“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社区试行及应用项目,进一步探索社区慢病控制模式。
(三)有条件的区县,要针对慢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条件,开展有关慢病的基线调查、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以及防治对策的应用性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慢病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附件1:淄博市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2:淄博市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1:
淄博市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死因统计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
居民死亡登记采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和《居民死因推断书》(以下简称《推断书》)对死亡原因进行记录,其中《死亡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这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依据,也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公安部和
民政部《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卫生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