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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2、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10月底)

  按照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制定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活动重点,丰富活动载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宣传本单位工作动态,大力开展典型培育、宣传和推广工作,推动“法律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医疗机构重点深化内涵建设,规范自身医疗行为,积极开展便民利民和行风改善活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卫生专业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疾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市职业病防治院重点组织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加大职业健康查体力度,提高查体覆盖率和查体效果。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

  各单位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自我对照检查,量化活动成果。市卫生局“法律五进”领导小组依据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召开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今后“法律五进”工作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编制全市卫生系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大事纪。

  四、切实加强对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与深化“认真专业务实”效能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专题研究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和针对性、实效性,周密计划安排,建立工作机制,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证。市卫生局成立市直卫生系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敏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立春、肖洪涛,副调研员彭光坤、韦国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卫生法制与监督科、医政科、基妇科和机关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重要事项,组织督导检查验收,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卫生法制与监督科,王立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绪亮、孟玲、向云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好“法律五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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