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法律进餐饮单位”,提升全市餐饮消费安全水平。深入宣传《
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市政府“为民办百件实事”活动,围绕群众关注的餐饮卫生问题,组织开展中小餐饮、城乡结合部餐馆、农家乐、景点餐馆等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中小餐饮单位日常监管档案,推广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卫生监督结果社会公告制度,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全市餐饮卫生难点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4、推进“法律进工矿企业”,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广泛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帮助劳动者了解相关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重点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普法宣传,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完善企业内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加大职业健康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5、推进“法律进乡村和社区”,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卫生“三下乡”、区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等活动,深入农村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传送到农民群众手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职能,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同时,加强对乡村两级基层卫生人员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与指导,不断提高依法服务意识。
三、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方法步骤
市直卫生系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从2008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
市卫生局及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对“法律五进”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和动员安排。制定“法律五进”实施方案。编印《淄博市卫生系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简报》,在所属网站开辟“法律五进”活动宣传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