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贯彻落实卫生部修订的《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卫生监督员培训考核和执法行为管理。按照2005~2010年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要求,组织举办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班。

  二、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扎实开展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知识“进机关、进医疗卫生机构、进餐饮单位、进工矿企业、进乡村和社区”宣传活动,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常识,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各项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推行“微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三)开展全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案例研讨和评查活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合议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认真做好社会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回复。

  (四)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对各级卫生监督人员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等情况的稽查。依据《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