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卫字[2008]43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现将《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一、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一)贯彻落实《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加大对区县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探索完善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分级监管机制,推进卫生监督进乡镇、进社区,积极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条件,尽快使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贯彻落实
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完整和及时。加强市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逐步建立市级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