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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妇女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㈠部署落实阶段(2008年3月):3月8日前后召开市直机关及市属、市管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群众团体)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报单位2008年妇女病查治工作计划安排表(附后),于3月10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将根据报名情况妥善安排,排好查体单位顺序。普查时间如需调整,请提前与妇女保健科协商,联系电话:2157630,2157650。
  ㈡组织实施(2008年3月-2008年11月):市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按照2008年度的查体计划,实施查体。
  ㈢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各项妇女病查治工作原始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对全年妇女病查治疗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作出流行病学分析,确定今后妇女病防治工作重点,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质量保证
  1、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全国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妇女保健科是全市妇女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拥有一流的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本次普查医师均由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高年资医师承担,所有检查结果均由妇科及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会诊把关。
  2、医务人员将严格执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常规》及相关规定,按照既定流程,提供一流的技术,满意的服务。
  3、医院院抽调数名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妇女病普查专业技术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4、医院与查体单位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发放查体服务反馈表,征求意见,持续改进。

  附:单位2008年妇女病查治计划安排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已婚女职工人数

 

拟订查体人数

 

拟订查体时间

 

拟订查体项目(套餐)

 

拟订查体费用(元/人)

 

查体的特殊需求

 

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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