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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7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11日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30日(节假日不休)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

  4、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20日-21日

  四、报名地点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55号。考生按照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确认时间(各区县报名确认时间附后)自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报名考务费

  执业医师422元/人,执业助理医师306元/人。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管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采集照片及信息确认,并做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审核与登记工作。逾期考点不予受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按所在区县规定时间报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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