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1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8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8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08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卫生工作大局,进一步提高新农合运行质量和工作水平,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为增进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建康发展
深入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参合率,筹资标准达到年人均80元,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大病统筹封顶线和住院补偿比,基金使用率达到90-105%。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7]253号)要求,逐步统一统筹模式,调整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水平。力争2009年,全市统一统筹模式,统一门诊和住院统筹分配比例,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统一补偿比例,统一使用计算机软件。做好补偿方案的调整,突出抓好明年补偿方案调整,明年补偿方案于11月底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审批。各区县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新增新农合基金主要用于农民的基本医疗,重点提高补偿水平,扩大受益面。对于特殊群体的医疗需求,通过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等补充制度解决。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调研,总结经验,实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监管、即时报销等制度,推动新农合持续发展。
2、确保新农合筹资到位。做好2008年度参合资金筹集工作,个人筹资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0元,各区县参合农民筹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工作。协助财政部门,督促各区县在中央、省补助的基础上,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达到人均不低于60元。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的到位时间,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指导各地做好新农合宣传发动和筹资工作,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提高筹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2008年11月底前完成2009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部分的筹资,确保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配合民政部门继续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解决贫困农民缴费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