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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进一步加大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宣传的力度。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挖掘广大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和身边的闪光点,上下联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院报院刊等途径,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好人好事的宣传,以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立足岗位作奉献,充分展示卫生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积极宣传卫生行业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主体形象。

  三、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08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全市卫生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对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目标责任分工》中的要求,找准卫生行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标准,逐条进行深入梳理,针对重点、难点指标,查漏补缺,集中攻关,确保达标项目保持好,有差距的项目抓上去,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以“一满意、四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要深化创建内容,规范创建行为,提高创建质量,要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为标准,广泛开展好“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群众就医的科室、专家、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加透明度,方便群众;二是在优质服务上再下功夫,巩固发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中的整改措施,针对群众在医疗卫生服务中不满意的地方,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使群众看到变化;三是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树立民生的观念,坚持民生的标准,完善民生的措施。加强文明单位的规范化管理,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创各级各类文明建设单位;对全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进行复核,推选表彰一批卫生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和先进个人。

  五、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要努力探索新方法,着眼新内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针对卫生系统实际,职工兴趣爱好,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渠道和空间,不断创造新鲜多样、丰富多彩的工作形式,努力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把开展经常性文化、体育活动作为调动职工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始终保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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