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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淄卫字[2008]64号)


各区县卫生局、工会,高新区地事局、工会,大企业卫生处、工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医疗单位: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六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卫法监发[2008]2号)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现将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4月25日至5月1日是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时间。

  宣传主题:工作·健康·和谐

  二、宣传重点对象

  从事接触粉尘、有机溶剂、石棉等职业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二)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就;

  (四)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

  (五)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四、宣传形式

  采取新闻通报、媒体报道、现场咨询、培训交流、宣传车、张贴张挂、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宣传用语见附件1。

  五、主要活动安排

  1、开展“工作健康和谐”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深入企业发放主题宣传画和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劳动者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络作用,刊登宣传重点内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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