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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8]1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

  为加强全市临床血液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促进医疗机构科学用血、合理用血,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输血安全,市卫生局决定对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淄博市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淄博市三星护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4月15日-25日。具体检查时间附后(附件一)。

  二、主要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组织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

  2、输血科(血库)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输血科(血库)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临床血液使用情况,包括临床输血指征、血液来源、知情告知、收费等;

  4、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星级护士、护理岗位技能训练(50项)活动开展情况;

  5、医护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实地观摩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医师、护士交接班、查房等。

  三、检查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由市卫生局负责同志带队,抽调市中心血站、市属医院临床、护理、检验等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观摩、知识问答、技能操作考核、组织座谈等方法进行。

  四、检查考核范围

  1、全市各级各类临床用血医疗机构;

  2、区县以上医疗单位推荐的全市护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及市属医疗单位和市管医院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2、检查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依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做好检查考核记录。

  3、市中心血站及各储血点要准确统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2008年第一季度临床供血情况(见附表二),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1、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时间安排

  2、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临床供血情况统计表

  3、淄博市医疗机构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全市临床血液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时间安排

  4月15日
  沂源县人民医院
  沂源县中医医院
  沂源县妇幼保健院
  沂源县东里镇卫生院
  4月16日上午
  高青县人民医院
  高青县中医医院
  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
  4月16日下午
  周村区人民医院
  周村区第二人民医院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
  4月17日
  桓台县人民医院
  桓台县中医院
  桓台县妇幼保健院
  淄博圣洁脑科医院
  淄博肛肠医院
  桓台县骨伤专科医院
  桓台县田庄中心卫生院
  桓台县起凤整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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