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3)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4)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4、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健全并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工作规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制止独断专行和“暗箱操作”行为。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对党员领导干部警示训诫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要向被反映者打招呼;有具体线索的要责成被反映者作出说明;长期信访不断,经初核存有为政不廉问题的要坚决纠正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错。
2、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各种卫生资金尤其是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对“小金库”、“账外账”、私设账户等违反财务纪律现象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特别是药品、仪器设备集中招投标制度规定,强化对招标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规避招标、干预招标、虚假招标。
3、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监督,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