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淄卫党字[2008]18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市卫生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行业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改革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构建和谐卫生,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2、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视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淄博、和谐卫生等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涉及民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贵”等重点事项,实施立项监察,进一步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两好一满意”活动为总抓手,继续深入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深化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试行绩效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